欢迎您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网站!
黑龙江海事局“十二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2-11-25 浏览: 272次  分享:
1   、通航水域管理  
  1   )、界河通航水域管理  
黑龙江海事局是祖国最北边的局,也是涉外性最强的局。管理中俄界河通航水域长达   2723   公里   ,维护界江航行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对树立中国海事对外形象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界河管理工作是黑龙江海事局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在已建立的各种合作机制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俄方在各方面的深入合作,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保证在界河航行的两国船舶安全和水域环境安全,打造中俄黑龙江、乌苏里江“平安界河”、“绿色水域”。  
  2   )干线通航水域管理  
我局管理通航水域涵盖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干线及镜泊湖、兴凯湖等重点水域。加强干线通航水域管理,紧密结合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的做好“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保障水上安全”和“维护国家安全”两大职能,围绕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坚持抓监管保安全,抓服务促发展,是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和我局今后工作的重点。  
  3   )非干线通航水域管理  
我局是黑龙江省内唯一的海事机构及船舶检验机构,既代表国家在中央管理水域行使中央事权,又代表地方政府在地方管理水域行使地方事权。我局除管辖   5528   公里   的干线通航水域外,还承担省内   22   市县及   6   个农垦分局的非干线通航水域的海事管理工作具有面广、分散、封闭、船小、安全性较差、驾驶员素质低等特点。针对以上特点,我局将在以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深入乡镇开展现场检验、执法宣传、落实责任和做好船员培训。  
根据我局辖区水域特点和船舶密度,将我局所属辖区内的港区、市区河段、重点通航湖泊水库、渡口密集水域、重要水工建筑物流域等水域划分为重点水域,我局辖区重点水域近千里;其它流域划为一般水域。根据不同水域监管特点分别采用   VHF/CCTV/AIS/GPS   等现代手段和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海事监管。  
2   、船舶管理  
  1   )长航客、货运船舶管理  
水运是黑龙江省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长途客、货运输是沟通黑龙江各主要通航江河沿江城市、农村及边疆物资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军事交通战备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辖区内长航运输船舶的监管一直是我局海事工作的主要工作。“十二五”期间,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将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政策的鼓励,黑龙江各主要通航河流的长航运输船舶将逐渐增加,尤其是“江海联运”黑龙江外贸运输中重要作用的逐步显现,在“十二五”期间,利用现有航行图集和图纸编制航行电子江图并利用   AIS/GPS   对船舶进行动态管理将对保证辖区内长航运输船舶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   )旅游船、渡船管理  
随着黑龙江航运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群众业余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旅游船舶、大型船舶在“十二五”期间将成为黑龙江水域新的航运增长点。目前,黑龙江水域内的小型旅游船舶、渡船正在逐步被大型旅游船舶和渡船取代,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娱乐的私人游艇,这些船舶船龄较短、船载设备较安全、航行区域相对局限。针对上诉情况,我局将探索解决旅游船舶、大型渡船与长航船舶航道划分问题,督促船东安装法定通讯设备,并在一些辖区内利用   AIS/GPS   对船舶进行动态管理。  
  3   )乡镇船舶、农用船舶管理  
目前,黑龙江水系水网发达,乡镇船舶、农用船舶众多。由于黑龙江没有地方海事机构,乡镇船舶、农用船舶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农用船舶建造不规范、船况差,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匮乏,基本操作水平低。为避免由乡镇、农用船舶引发的水上交通事故,践行“三个服务”的基本理念,保障农民“乘平安渡、坐放心船”,加强农用船舶船员基本安全知识、基本操作技能、自我救助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对我局而言显得更加重要而迫切。  
3   、服务口岸发展  
我局   32   个海事处中,有   11   个开放口岸海事处。加强口岸现场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国际航线和外轮的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危管防污监管力度,严把船舶进出口岸检查关是口岸海事处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将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口岸查验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口岸联检牵头作用,共同研究船舶查验事宜,保证口岸的安全畅通。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加快船舶通关速度,提高口岸通关能力。  
4   、建立应急体系,采用多种监管手段相结合,变单纯巡航为巡航救助一体化  
应急救援工作已经成为交通运输系统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全面、系统的应急体系,是我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十大举措”任务之一。加快水上应急救助体系和油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全辖区水域搜救力量建设指导性意见,通过建立专家库、指定义务救助船舶、加大应急和搜救设施设备建设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增强我局应急救援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建立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救助设施设备的区域布局。同时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推进与俄罗斯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为共享应急救助信息和资源奠定基础。  
我局的目前现场执法主要是由执法人员到现场巡视,纸笔记录的方式。由于管辖里程长、执法人员少,平均每位执法人员需承担几十公里的干线通航里程的海事管理工作,加之现代化执法手段的缺乏,使执法人员局限在港口、码头等地,无法全面开展辖区海事管理工作。同时由于现场执法取证手段的缺乏,也使得一线执法人员取证困难,执法威慑力不高。“十二五”期间,我局准备在各重点水域建设   VHF/CCTV./AIS/GPS   等辅助监管手段,并为执法人员配备较完善的基于   3G   网络的执法、监管、取证设备,各种监管手段结合,确保水域平安。  
在既能满足海事日常巡航工作需要,又可在辖区水域开展有效人命救助的前期下,按照整合资源、综合规划的原则,实现重点辖区巡航救助一体化。以海事执法车、船在执行日常巡航任务的同时,随时根据各级搜救指挥中心的指令,奔赴海事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助指挥并直接参与到救助行动中。充分利用巡航资源,满足巡航与人命救助的需求,达到资源优化配置。  
5   、变船舶防污染为防、治结合  
我局成立以来,通过各部门的努力,船舶防污染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果,水域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目前的工作是以防为主,通过行政手段限制船舶的主动排污活动,一旦出现了因水上交通事故导致的船舶污染情况,海事部门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段防止污染扩散,更谈不上回收污染物。另外,沿江除少数单位(大庆油田)具有少量的溢油回收设备外,其他企业基本上没有防控溢油事故发生的设备和力量。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局准备改变原有的以防为主的工作模式,防治结合,建设防溢油应急能力及防溢油设备库,确保黑龙江水域水质安全。  
6   、充分发挥海事部门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在“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充分发挥海事部门的作用,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扶持海船船员、内河船员培训促就业等方式,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7   、提升船舶检验的能力,拓宽船舶检验范围  
消除乡镇船舶存在的隐患,对乡镇船舶统筹规划,与船舶设计部门、船舶修造厂协作,开发适合乡镇农民需求的标准型船,在保证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降低造价,逐渐淘汰老旧乡镇船,既能满足农民的自身利益,又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对从事检验,监督、经营的人员进行培训,全方位管理,确保广大游客的人民安全;拓宽海船检验范围,建立高素质海船检验队伍,配备海船检验、审图及管理系统和专门的检验检测器材,进一步促进黑龙江江海联运的快速发展;在船检信息化推行电子报检,实现网上申请与受理,远程(检验现场)数据调用和录入及远程制证等。  
分享到
  • 微信
  • QQ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