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船员体检项目及身体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 242次 分享:
检查项目 |
合 格 标 准 |
视 力 |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 轮机部船员: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其他船员:按照轮机部船员标准。 |
色 觉 |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无色盲、色弱、夜盲者为辨色力合格; 轮机部船员及其他:无红绿色盲、夜盲者为辨色力合格。 |
听 力 |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为合格。 |
血 压 |
血压不高于18.66/12.0Kpa(140/90mmHg),或者不低于12.0/8.0Kpa(90/60mmHg)者为合格。 |
四 肢 |
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者为合格。 |
语言表达能力 |
语言表达无障碍,口齿清楚,无口吃者为合格。 |
眼病及其他 |
1.双眼以没有重度砂眼、斜视和其他严重眼疾者为合格; 2.无申告事项所列疾病或情况者。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