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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培训常见问题(二)
发布单位: 船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8-02 浏览: 205次  分享:

问:培训证明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多长?过期后是否还能申请适任考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1号)第五条规定,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有效期为5年。培训证明过期而未申请参加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不能直接申请适任考试,应重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才能申请适任考试。

问:在船上从事厨师工作要完成什么培训?

答:船上厨师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等要求是《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要求。从事商业活动的国际航线上从事厨师工作的船员,需要持有《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其他的膳食辅助人员需要持有《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

问:保安意识和负有保安职责培训一定是要重新参加培训才能取得吗?

答:不一定。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6个月海上服务资历,或者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并按保安计划履行过保安职责的,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直接申请签发《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船员,应在完成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申请《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

问:如何查询海员外派/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体检机构的资质取得情况和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答:推荐使用下面方式查询: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cyxx.msa.gov.cn/)进行查询。
    (2)登陆个人微信界面搜索“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号,可关注“幸福船员”微信服务。通过“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可以查阅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海员体检机构信息。
    (3)通过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查询或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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