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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 : 船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 175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员:

在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的形势下,我局根据辖区社会需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第三季度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计划

2020年第三季度我局将组织一期三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期次

报考时间

考试通知书

领取时间

预计理论

考试时间

1300NH200901

817-26

91-4

99-11

由于参加考试人数不确定,考试考场规模和疫情防控等原因限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计划由我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依据各辖区实际和需求制定并报我局备案后公布。

二、报名方式

疫情期间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步骤:考生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依次点击以下模块:“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保存”→“提交申报”。报名成功后无需再到现场报名。

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或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后应跟踪“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及时咨询海事管理机构。因个人操作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申报不成功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缴费与领取考试通知书

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到报名海事管理机构政务大厅缴纳规定的考试费。考生可通过“幸福船员”微信查询本人的电子版考试通知书,仅凭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无需领取纸质版考试通知书。如考生需要而又不会操作手机展示电子版考试通知书也可以到海事机构打印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地点

内河三类船舶船员纸质考试考场以我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五、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考生可到报名海事管理机构查询成绩,或通过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的“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成绩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局属各分支海事局应制定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船员考试考生防疫承诺书,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场人数限制等应征得属地地方防疫部门同意,确保满足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满足要求不得开展考试。

(二)报名后所有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考前14天每天自测体温,有发烧情况者自觉弃考。考生参加考试应持有龙江健康码绿码,等待检查、进场及候考期间,与他人自觉保持“一米线”,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交卷后尽快离开考场。考试前考生应签署船员考试考生防疫承诺书,如有信息不实,虚报、瞒报,将追究责任。

(三)近期(14天,以当地防疫部门规定的天数为准)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体温超过37.3℃的发烧者和其它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疫情过后我局将适当增加考试期数。

(四)局属各分支海事局应高度重视船员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配备防疫物资,必要时商当地防疫部门派防疫医生值守,并做好防控记录。

七、其他事项

    (一)船员申请适任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船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船员不得同时向多个考试机构申请或同时向一个考试机构重复申请。

(二)船员使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适任考试网上电子申报时,填写“报名信息”“报给机构”项目,须选择我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

(三)船员补考期限、考试次数和船员水上服务资历的认定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

(四)有关单位如需调整考试计划,请与我局船员管理处联系。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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