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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 船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 267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船员考试工作,便利服务行政相对人,我局根据辖区社会需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安排4期,具体安排如下:

期次

考试类型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4220301

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

3月2日-3月7日

3月22日-3月24日

14220401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3月15日-3月18日

4月6日

14220501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4月18日-4月21日

5月9日

14220601

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

5月31日-6月6日

6月21日-6月22日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辖区航海院校学生优先。

  二、评估计划

期次

考试类型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4220402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3月16日-3月21日

4月7日-4月8日

14220502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4月19日-4月22日

5月10日-5月11日

14220602

沿海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

6月7日-6月10日

6月23日-6月24日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安排3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评估设备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辖区航海院校学生优先。

三、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和英语评估考场: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黑龙江海事局。

评估考场(英语评估考场除外):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1号哈尔滨航运学校。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考生报名后应跟踪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8912728。

(二)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及时到我局政务中心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6日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如不能正常打印也可到我局政务中心领取。考生可以仅凭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无需携带准考证;考生参加评估应出示本人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准考证。

考试报名受理及缴费部门: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五、考试成绩查询途径

一是关注“黑龙江海事局船员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考试成绩”查询。二是通过海事局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cyxx.msa.gov.cn/。三是微信搜索“幸福船员”并关注,点击“微信息-->考试信息”或“微信息-->我的信息”均可查询。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科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其它要求以考场所在地考试当时新冠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二)船员考试中心应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和处置等纳入考试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船员考试工作。

七、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船员考试相关事项处理

(一)补考期限。船员受疫情防控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疫情防控时间不计入船员补考要求的时间限制。

(二)考试次数计算。船员受疫情防控影响已报名考试,后因受疫情防控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或已经参加考试但不能参加已经报名的全部科目考试的,该次考试不计入补考次数。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适任考试或培训合格证考试全部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均已通过的,受疫情防控影响不能办理船上见习、申请证书的,疫情防控时间不计入船员考试成绩有效期要求的时间限制。

八、其他事项

(一)我局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初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评估补考请到初考海事机构报名,我局不受理评估异地补考报名。

(二)报考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请向其他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三)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海事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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