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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 2150次  分享:


一、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着力点,确保龙江海事现代化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为做好龙江海事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围绕“加快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这一主题,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把“三个表率”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二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继续以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培训班、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关大讲堂等为主要平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学习强国”优质资源和“龙疆海事”微信公众号、局内外网等学习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始终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探索建立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问题检视、抓好整改落实、勇担职责使命等主要内容的《黑龙江海事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

三是着力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继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四是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通过组织中层干部培训班以及纪检监察、组工干部、支部书记、巡察专员等专项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同挑战政治红线、法律底线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五是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2021年计划对6个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落实局党组十九大期间两轮巡察全覆盖的任务。


六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和海事文化建设,推动全局文化品牌和先进典型培树。开展建党100周年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宣传骨干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针对辖区水系季节变化和界河管理独有特点,持续完善四季精准监管模式,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健全“双重预防”相关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优化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督配套性制度支撑,加大对双防体系的应用。

三是下大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领域监管,健全执法资源下沉工作机制,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巩固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砂石船运输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跨辖区、重点水域常态化巡航监管,借势借力解决水上安全顽症痼疾。

四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牢牢抓住辖区旅游客船、渡口渡船这个重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快淘汰老旧劣质船舶的管理举措,会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深入开展脱管船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是贯彻落实全国船检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辖区的船检工作责任体系,推进与辖区航运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船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是深入推进牡丹江镜泊湖旅游船舶智能海事监管项目建设,并以其为平台研究开展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七是优化船舶污染排放处置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联单制”的实施,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船舶污染物处置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

三、深化中俄海事合作,全力打造界河海事管理品牌。

一是充分履行中央事权,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国境界河海事管理工作研究,勇于为界河管理体制改革拿出龙江海事方案。

二是充分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海运河运工作组、航联委以及与俄方紧急情况部门合作的三个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中俄界河VTS建设,推进《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的修订工作。

三是提升中俄界河海事合作水平,提升联合巡航质量,进一步畅通汛期信息通报机制。条件具备时,筹划组织中俄界江搜救联合演习。

四是继续开展“开放创新共享、花香飘境外”中俄“水上交通安全与救助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中俄两国人民间的友好交流,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形成制度,擦亮品牌。

四、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在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求作为。

一是积极融入自贸区建设,针对哈尔滨、黑河自贸片区,加快《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的航运新政策落地。

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应用“一网通办”等线上载体,有力推动“互联网+政务”建设。

三是持续开展为船员“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活动。统一编制船员培训教材,开展现场培训,提升船员基本能力。健全船员服务机制。探索船员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四是总结我局近两年牵头组织实施的黑龙江大兴安岭“贫困地区青年海员培养计划”精准扶贫项目经验,继续探索加强边远欠发达地区海员帮扶培训新方式。

五、继续深化海事“三化”“三基”建设,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深化对部党组加强海事“三化”建设指示要求的认识,将“三化”建设的要求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统一起来,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要求统一起来,在具体工作中把“三化”的内容落下去,把“三化”工作的水平提起来。

二是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以体系为主抓手的工作规范运行机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确保每年都能通过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

三是继续深化海事航保融合发展,密切与北海、东海、南海3个航保中心的协调配合,按期完成黑龙江辖区全水域测绘工作,强化测绘结果的应用。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龙江海事建设,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跟踪推进《内河高速客船安全航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顺利颁布。推动开展《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工作,确保每年部局年度执法检查结果年年有提升、有进步。

五是全面完成全局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全链条规范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资产新增配置。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能。

六是完善《黑龙江海事局海事业务“三基”资料手册》,全面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归档质量。强化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七是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重点工作资金需求。下大力气规范经济实体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

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海事铁军。

一是选强配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领导成员,包括党组织负责人,及时适度优化调整干部队伍配备,把政治强作为第一标准。

二是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继续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充分发挥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作用,有效破解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

三是加强各类专业人员的培养,组织开展各类业务技能比武、技能竞赛,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营造学业务、懂业务、钻业务的良好氛围,建立动态各类专业后备人才库。以“建功‘十四五”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技能比武、青年岗位建功实践活动。

四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完善干部日常考核积分管理,强化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落实好《黑龙江海事局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帮扶回访教育管理办法》。关心爱护基层职工,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作用,切实采取措施让干部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强化责任担当,在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部海事局重大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一是积极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出的新挑战,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各项部署要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和水路口岸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做好界河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确保单位内部“零感染”、水路口岸疫情“零输入”。

二是积极融入部海事局党组作出的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系新战略,在海事“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系框架下,认真筹划龙江海事在陆基、空基建设上作为空间,着力构建龙江海事新发展格局。

三是在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的框架内,充分考虑龙江海事的地域特点和履职尽责实际,在海巡执法大队的基础上,尝试组建“无人机空巡支队”,实现龙江海事辖区干支流全覆盖巡航。

四是在海事系统构建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战略布局中争做试点、抢当先行。

八、贯彻“严”的主基调,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党章学习月”活动,继续开展诵读党章、书写党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持续开展突出以“六大纪律”为重点的“法纪每月学”活动。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对照反思、警钟长鸣。

三是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继续围绕解决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在“严管”上体现力度,着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粗枝大叶、标准不高,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等五个方面问题,使作风整顿形成常态化。

四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开展机关干部走基层活动。

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的执行。

九、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黑龙江海事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三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二是严作风、树新风,持续涵养政治生态,建立完善政治生态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干部选任中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选人用人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风气。

四是注重发挥群团组织保障作用,推进和提升创新工作室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推进职工之(小)家建设。继续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坚持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升职工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五是重点抓好私设“小金库”、向相对人“吃拿卡要”、请客送礼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持续抓好燃油加装、船舶维修、办公用品采购、人员聘用、资产管理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专责监督。

六是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监督执纪,完善纪检监察“六三二一”工作机制。坚持“局党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完善纪检监察“双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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