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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事局航行通告——黑航通〔2021〕0015号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1-08-21 浏览: 150次  分享:

关于松花江哈尔滨至木兰段水域临时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据水文部门预测,松花江哈尔滨站洪峰将于8月23日到达峰值,水位在118.40米上下。按照黑龙江海事局有关要求,松花江哈尔滨至木兰段水域自8月22日12时起,实施水上临时交通管制。

一、除执行公务和运送应急物资的船舶外,严禁其他船舶在管制水域内航行,执行公务和运送应急物资的船舶出航前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二、在航船舶应就近寻找安全地点停泊;

三、各船舶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值班,开启手机AIS,保持VHF值守,发生险情及时拨打12395水上搜救电话;

四、靠泊船舶应适当增加系缆数量,及时检查调整系缆;

五、锚泊船舶应加强锚泊值班,在洪峰到达前对主(辅)机、锚泊设备等关键性设备状况进行一次自查;

六、停放在岸上的船舶应在洪峰到达前对固定状况进行自查,防止移位。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拟稿人:张震宇

审核人:徐向阳

审批人:逄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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