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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 298次  分享:

实施机关:各分支海事局

受理部门: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舶和被拖物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确有拖带的需求和必要的理由;

2.拖轮适航、适拖,船员适任;

3.拖带已经拖航检验;

4.满足水上交通安全要求,已制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提交材料:

1.《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申请书》;

2.拖轮及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3.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

4.拖带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理与告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条

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1

哈尔滨海事局

政务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

0451-88913805

2

齐齐哈尔海事局

政务中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68号

0452-6109711

3

牡丹江海事局

政务中心

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卧龙街9号

0453-6425509

4

佳木斯海事局

政务中心

佳木斯市前进区西林路3号

0454-8839825

5

黑河海事局

政务中心

黑河市爱辉区西兴路1号

***********

6

伊春海事局

伊春市伊春区松韵城小区伊春海事局

0458-3610838

7

大庆海事局

大庆市开发区火炬新街孵化大厦

4号楼A座106室

0459-8112395

8

鸡西海事局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君峰苑

0467-2366317

供稿单位:黑龙江海事局通航处

拟稿人:兰岚

审核人:李朝阳

签发人: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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