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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对卧泊船舶监管情况开展督查
发布单位: 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 232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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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检查现场】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22〕2号)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黑安发〔2022〕11 号)精神,1月21日,黑龙江海事局宋永强副局长率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卧泊船舶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前往哈尔滨市宾县新甸船舶卧泊点、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卧泊点,对船舶卧泊情况及冬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32艘船舶停泊秩序良好,船舶冬修安全措施得当,未发现安全隐患。

为确保春节、冬奥会、“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黑龙江海事局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流凌期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对船用电器、日用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防止发生电火、火灾和燃气爆炸事故;三是督促企业做好防范冰排冲击和防冻雨雪天气的预防措施,谨防船舶脱锚、断缆等险情事故发生;四是督促企业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严禁将含油污水和生活垃圾倒入坞区。

下一步,黑龙江海事局将按照部、省两级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承担起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责任,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三基”“四化”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春运、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拟稿人:荣   钰

审核人:冯海忠

签发人:冯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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