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海事局检查组调研指导基层船舶防污染工作】
【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检查现场】
【大庆海事局辖区检查现场】
为防止开江及船舶备航时段坞区发生污染事故,保障辖区水域清洁,提高辖区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黑龙江海事局2022年船舶出坞防污染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自4月2日至5月18日,黑龙江海事局所属8个分支海事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码头、坞区开展船舶首航出坞防污染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港口码头、船舶坞区、采砂区、渡口和浮桥水域船舶等为重点,以贯彻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宗旨,着力规范船舶防污染现场管理秩序,提高船员环保意识,强化对首航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相关防污染设备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采取远程非接触式和现场严格防护式等多种执法形式。同时,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和《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宣贯教育,要求港航企业和船员:一是对船舶维修期间产生的油类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集中处理;二是维修期间要注意保护工作人员和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污染和事故;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限期完成船舶环保设施设备改造;四是继续与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油污水和垃圾接收协议,持续推进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为夏航期船舶绿色安全航行打下坚实基础。
截止5月18日,全辖区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共对116处水域检查船舶347艘次,查处防污染缺陷项106项,现场立即整改28项,开航前纠正78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局更好地掌握了辖区船舶出坞和维修情况,极大提高了港航企业和坞区人员的安全与防污染意识,为保障明水期通航水域生态环境清洁良好奠定了基础。
拟稿人:赵文军
审核人:王宏
签发人: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