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前进海事处与佳木斯市航运公安分局开展联合巡航】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佳木斯市公安局航运分局与佳木斯海事局联合执法协议书》,深化海事与公安部门的水上联合执法协作,6月1日,在“六一”“端午”节假日重点时期,佳木斯前进海事处与佳木斯航运公安分局开展水上联合巡航执法工作。佳木斯海事局副局长李学伟和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平非参加此次联合巡航执法工作。
为做好此次联合巡航执法工作,双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联合制定了《佳木斯前进海事处与航运公安分局水上联合巡航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公安部门出动和谐号001及2艘冲锋舟,海事部门出动海巡13204和海巡13615,共出动5艘执法船艇。巡航执法船舶从佳木斯前进海事处码头趸船出发,经佳木斯港区轮渡码头、松渡码头、天福码头至松花江公路大桥返航,重点对涉客类船舶集中水域、渡口水域、桥区水域等重点水域开展巡航,巡航检查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严查妨碍通航安全的情况,制止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监视水域环境,严厉打击船舶对水域污染的违法行为,制止影响通航安全的非法捕捞、挖砂、水上娱乐活动等。此外,佳木斯前进海事处结合《佳木斯海事局关于加强“六一”“端午”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系统排查工作。在巡航中发现一起禁渔期渔船非法捕鱼行为,并通报渔政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组织开展本次联合巡航检查,佳木斯前进海事处增强了与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能力,积累了统一指挥调度水上执法力量的经验,有效预防和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拟稿人:侯成军
审核人:殷兵
签发人: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