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海事局开展乡镇自用船舶联合督导检查
发布单位: 鸡西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浏览: 195次 分享:

【座谈会】
【现场检查】
为切实加强鸡西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遏制水上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8月24日,鸡西海事局和鸡西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鸡东县乡镇自用船舶管理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
在鸡东县应急局,检查组详细了解了鸡东县关于乡镇自用船舶管理情况,详细解答了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疑问,并针对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给出了指导性建议。随后,检查组对鸡东县永安镇的乡镇自用船舶开展了现场督导检查,详细了解了当地政府对于乡镇自用船舶管理的情况及相关措施,重点检查了《指导意见》的宣贯和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台账建立、一船一档建立、责任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应急应变措施等情况,同时将《指导意见解读手册》送至相关涉水县(乡/镇)政府,做到宣贯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厘清了鸡东县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思路,推进了《黑龙江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落实落靠。下一步,鸡西海事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不断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拟稿人:张嘉平
审核人:毕风阳
签发人:冯志明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