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检查组】
【巡航现场】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牡丹江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牡丹江市2022年度巡航巡河湖联合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9月14日,由牡丹江市河湖长办、牡丹江海事局、牡丹江市水务局、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镜泊湖管委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镜泊湖开展巡航巡湖联合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组乘海巡13009从镜泊湖山庄码头出发,对镜泊湖水域进行巡航巡湖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情况、船舶防污染文书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船舶非法排污行为、是否存在超期老旧船舶违规运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情况;船舶及陆域和水上水下船舶修造施工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情况;港口、码头和停泊点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配备情况;2022年度河湖长制挂图作战任务整治情况;沿岸水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污水达标情况;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渔政执法等情况及其他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各单位整合监管资源,综合监管力量,强化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明确任务,严密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联合巡航执法行动是牡丹江海事局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多部门联合执法巡航能够增加多部门联动,发挥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优势,推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提升辖区水污染防治水平。
下一步,牡丹江海事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定期交流,进一步总结和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辖区水域船舶防污染监管力度,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船舶污染水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辖区水域环境清洁。
拟稿人:姜博
审核人:姜彦丞
签发人:梁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