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饶河口岸、抚远莽吉塔港、同江西港、萝北名山港水域设置疫情防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饶河口岸(乌苏里江270公里附近)
1.自2022年8月2日0000时至2022年12月1日2400时在46-44.008N 134-00.932E、46-43.965N 134-01.077E、46-43.327N 134-00.936E和46-43.317N 134-00.852E诸点连线水域范围内为疫情防控区域,除进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对其进行查验、熏蒸等执法、作业的船舶,其他无关船舶不得在疫情防控区域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
2.如遇特殊情况与饶河海事处联系,联系人:郭志永,联系电话:13846953718。
二、抚远莽吉塔港(黑龙江中游63公里附近)
1.自莽吉塔港码头岸线上游端点向上游320米至岸线下游端点向下游320米,向江中延伸300米水域范围内为疫情防控区域,除进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对其进行查验、熏蒸等执法、作业的船舶,其他无关船舶不得在疫情防控区域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
2.如遇特殊情况与抚远海事处联系,联系人:肖贻旭,联系电话:18644000510。
三、同江西港(松花江下游685公里附近)
1.同江港一号锚地(国轮锚地)、二号锚地(外轮锚地)、四号锚地(熏蒸锚地)以及查验码头向江中延伸至航道边缘水域为疫情防控区域,除进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对其进行查验、熏蒸等执法、作业的船舶,其他无关船舶不得在疫情防控区域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
2.如遇特殊情况与同江海事处联系,联系人:朱文俊,联系电话:18646233272。
四、萝北名山港(黑龙江中游403公里附近)
1.自名山港码头上沿向上游200米,码头下沿向下游200米,向江心延伸300米水域为疫情防控区域,除进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及对其进行查验、熏蒸等执法、作业的船舶,其他无关船舶不得在疫情防控区域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
2.如遇特殊情况与萝北海事处联系,联系人:许卓,联系电话:18644007061。
五、注意事项: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各地本年度国际航行船舶运输结束之日有效。期间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时另行通告。
拟稿人:樊天龙
审核人:李兆瑞
签发人:洪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