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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花江上游104公里至50公里 封江停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2〕0043号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 130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据航道部门消息,松花江航道松上135至50公里河段航标停止发挥作用。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按照黑龙江海事局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31日18时起,松花江上游104公里至50公里河段禁止航行,返坞船舶除外。

二、船船存在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需要航行的,可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向始发地、途径地、目的地海事处报告航行计划、应急预案和安全承诺。经海事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且航行河段不存在冰损风险的,核准后船舶方可航行。

三、各有关单位、船舶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保障封江期间船舶安全。

四、船舶复航时间另行通告。


拟稿人:张震宇

审核人:徐向阳

签发人:曲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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