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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海事局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内河船舶船员合格证考试计划的通知
发布单位: 齐齐哈尔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 70次  分享:

各有船单位、各船员:

为做好船员考试工作,更好地服务船员,制定齐齐哈尔海事局2023年下半年内河船舶船员合格证考试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考试计划

期次

报考科目

报考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

实操考试科目

合格证考试第一期

基本安全、客船特殊培训(初次)、客船特殊培训(再有效)

8月7日-8月11日

8月31日

9月1日

注:由于参加考试人数不确定、考试考场规模等原因限制,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安排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初次报考合格证考试,已参加合格证培训并取得航校的培训证明;

(二)合格证过期未能正常换发,证书作废的,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的,按初次报考;

(三)5年内资历未满18个月,需参加再有效培训考试的船员,在合格证到期前,已参加再有效培训;

(四)以往考试未通过,符合补考条件,参加补考。

三、报名方式

合格证考试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步骤:考生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进入一网通办平台或综合服务平台,依次点击以下模块:“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合格证考试”→“合格证考试报名”→“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保存”→“提交申报”。

考生根据自己的科目报考,报考过程中出现疑问,可拨打政务中心电话0452—6109715进行咨询。

考生报名后跟踪“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海事管理机构。因个人操作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申报不成功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为了方便广大船员,免去考生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材料步骤。考生在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缴费

考生报名后,应缴纳规定的考试费,因尚未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考试费用请于考试前到政务中心缴纳,考生未缴纳考试费用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齐齐哈尔海事局船员考试考场。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到齐齐哈尔海事局政务中心查询成绩,或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拟稿人:李东哲

审核人:谢宏君

签发人: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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