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花江航道松下130至松下368公里 封江停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3〕0054号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 45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据航道部门消息,松花江航道松下130至松下368公里河段航标已停止发挥作用,部分河段航道最小水深不足1.2米,通河、依兰河段已开始流冰。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松下130至松下368公里河段11月8日起禁止航行,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航卧坞。
二、船舶存在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需要航行的,可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向始发地、途径地、目的地海事处报告航行计划、应急预案和安全承诺。经海事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且航行河段不存在冰损风险的,核准后船舶方可航行。
三、各有关单位、船舶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保障封江期间船舶安全。
四、船舶复航时间另行通告。
拟稿人:于晓峰
审核人:曹 军
签发人:陈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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