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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
发布单位: 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 351次  分享:

办事指南    

 

实施机关黑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
适用对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适用于从国外租进船舶)或其代理人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5号)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确认条件1.100总吨及以上经核准载运15人及以上的本港籍海船,以及固定或浮动式平台;1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本船籍港内河船舶;
2.所编制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符合相关编制指南要求。
提交材料(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一式三份)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可否网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办公地点及电话
机构名称工作地点服务热线电话社会监督电话办理类别
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0451-889145000451-88912965海船及国际航线内河船舶
哈尔滨海事局政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0451-889138050451-88913800内河船舶
佳木斯海事局政务中心佳木斯市前进区西林路3号0454-88398250454-8839806内河船舶
黑河海事局政务中心黑河市爱辉区东兴路69号0456-66269870456-8277277内河船舶
牡丹江海事局政务中心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9号0453-64255090453-6425585内河船舶
齐齐哈尔海事局政务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68号0452-61097150452-6109708内河船舶
大庆海事局大庆市龙凤区兴化街71号0459-81123950459-8995927内河船舶
鸡西海事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4号0467-23657860467-2366209内河船舶
伊春海事局伊春市伊美区松韵城小区28号楼南侧门市0458-88009570458-3610839内河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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