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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名称预留
发布单位: 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 178次  分享:

办事指南    

 

 

实施机关黑龙江海事局、分支海事局
适用对象现有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租赁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向船籍港或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或者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未确定拟申请登记地或者为境外定造人建造的,由船舶建造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条
确认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
提交材料船舶名称预留(初次申请)
1.预留船舶名称办理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党和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应当提交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船舶所有权变更后仍沿用原船舶名称的,应提交原船舶所有人同意的证明材料原件。
船舶名称预留(变更名称)
1.预留船舶名称办理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船名变更原因书面说明。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给予预留的,核发《船舶名称预留告知书》;不予预留的说明理由。船舶名称预留变更名称时,在官方网站等线上方式公告30日内无异议的,办理船名变更登记手续。(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可否网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办公地点及电话
机构名称工作地点服务热线电话社会监督电话办理类别
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0451-889145000451-88912965海船及国际航线内河船舶
哈尔滨海事局政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0451-889138050451-88913800内河船舶
佳木斯海事局政务中心佳木斯市前进区西林路3号0454-88398250454-8839806内河船舶
黑河海事局政务中心黑河市爱辉区东兴路69号0456-66269870456-8277277内河船舶
牡丹江海事局政务中心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9号0453-64255090453-6425585内河船舶
齐齐哈尔海事局政务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68号0452-61097150452-6109708内河船舶
大庆海事局大庆市龙凤区兴化街71号0459-81123950459-8995927内河船舶
鸡西海事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4号0467-23657860467-2366209内河船舶
伊春海事局伊春市伊美区松韵城小区28号楼南侧门市0458-88009570458-3610839内河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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