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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废止《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黑海法规〔2024〕181号)
发布单位: 法规规范处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 0次  分享: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海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性文件《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废止。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废止后的工作衔接。


拟稿人:孙振华

审核人:赵德斌

签发人: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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