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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苏里江航道170公里至295公里河段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4〕0054号
发布单位: 佳木斯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浏览: 102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当前水位情况,为保障船舶安全,即日起乌苏里江饶河段实施交通管制。

一、管制区域:乌苏里江航道170公里至295公里河段水域。

二、管制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结束时间视航道水位情况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管制水域内禁止任何中方船舶(海巡艇、抢险救援船舶执行任务除外)航行。

2.所有停航船舶务必密切关注气象水位信息,加强船舶系固,保障船舶安全,如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海事管理机构。

特此通告。


拟稿人:聂建

审核人:王韬

签发人:谭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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