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目前,松花江航道松上104至松上56公里河段航标已停止发挥作用。自2024年10月24日17时起,除返坞船舶外,严禁其他船舶在上述河段内航行。返坞船舶应密切关注天气水情变化,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拟稿人:张震宇
审核人:李晓东
签发人:李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