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 通航水域船舶封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4〕0082号
发布单位: 牡丹江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 29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航道、冰情、水情等相关信息,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通航水域,不再具备通航条件。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自2024年11月28日起,以上通航水域正式封航,请各有关单位、船舶注意如下事项:
一、自2024年11月28日起,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通航水域禁止船舶航行,返坞(卧泊点)船舶除外。
二、船舶如有紧急情况、特殊情况,确需要航行的,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经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航行。
三、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所属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保障封航期间船舶安全。
四、封航期间要密切关注冰情、水情和气象信息,如有影响船舶安全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策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五、船舶复航时间另行通告。
拟稿人:袁平
审核人:毕风阳
签发人:焉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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