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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抚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5〕0053号
发布单位: 佳木斯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 3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确保江海联运船舶“湘岳速航”轮进出抚远境内期间船舶通航及浮吊卸船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

二、管制水域

(一)进出境水域:黑龙江中游航道里程71公里至29公里南侧水域。

(二)浮吊卸船作业水域角点坐标(WGS-84坐标系)为:

A 点:东经 134°17′06.00″,北纬 48°22′34.00″;

B 点:东经 134°17′17.38″,北纬 48°22′34.00″;

C 点:东经 134°17′17.38″,北纬 48°22′43.29″;

D 点:东经 134°17′06.00″,北纬 48°22′43.29″。

三、作业船舶

“湘岳速航”“龙海号”“龙江清障01”“龙推609”“龙推165”“龙驳10-252”“龙救1501”“鄂航道工排2369”“鄂航道工排3369”。

四、警戒船舶

(一)船名:海巡13213。

(二)位置:“湘岳速航”轮航行时,在其船首方向护航;浮吊卸船作业时,在A、B点连线附近水域警戒。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船舶应在甚高频(VHF)157.300MHz频道值守,保持通信畅通。

(二)船舶航经浮吊卸船作业附近水域时,应减速航行,提前联系警戒船“海巡13213”轮,确定通行方式,遵守交通组织指令。

(三)船舶与“湘岳速航”轮会遇时,应加强瞭望,主动联系,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四)作业船舶应按《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规则》中有关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瞭望,注意过往船舶动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五)作业船舶应抛足锚链,备车值航行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船舶动态,勤于观测,及时核对船位。

(六)进出港及作业计划如有变更将补充通告,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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