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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花江航道松上104至松下364公里及松下364至松下381公里航道中心线右侧河段封江停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5〕0069号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 67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目前的航道、水情等相关信息,松花江上游航道里程104公里至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364公里及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364公里至381公里航道中心线右侧河段通航水域将不具备通航条件,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述河段自11月14日1200时起禁止船舶航行,返坞卧泊船舶除外。

二、船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航行的,可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向始发地、途径地、目的地海事处报告航行计划、应急预案和安全承诺。经海事部门核实情况属实,且航行河段不存在冰损风险,核准后船舶方可航行。 

三、各有关单位、船舶应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保障流凌期和冰封期船舶安全。

四、船舶复航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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