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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佳木斯海事局辖区试航水域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5〕0074号
发布单位: 佳木斯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 25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规范船舶试航活动,现将佳木斯海事局辖区试航水域情况通告如下:

一、试航水域范围

(一)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 449公里至 464公里江段水域;

(二)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 616公里至 622公里江段水域。

二、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或备案。

(二)试航船舶始发前、抵(离)试航活动水域前,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VHF)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动态。

(三)试航船舶在试航水域以外水域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

(四)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航行,按规定配备船员、显示信号,保持正规瞭望、通信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试航活动应在良好气象、水文条件下进行,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六)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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