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哈尔滨海事局辖区试航水域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5〕0076号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 73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为规范船舶试航活动,现将哈尔滨海事局辖区试航水域情况通告如下:
一、试航水域范围
(一)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51公里至56公里航道中心线两侧各150米范围内为船长60米及以下船舶试航专用水域。
(二)船长60米以上船舶的试航水域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二、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或备案。
(二)试航船舶应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正规瞭望,在划定的水域范围内谨慎操纵,发生机械故障、失控等险情、事故,立即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
(三)试航应在气象、水文条件良好时进行,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试航。
(四)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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