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嫩江航道里程674公里至701公里、711公里至712公里河段船舶复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6〕0017号
发布单位: 齐齐哈尔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浏览: 41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据航道部门消息,自2026年5月10日8时起,嫩江航道674公里至701公里、711公里至712公里航标开始发挥作用。河段内船舶可正式复航。各有关单位、船舶注意如下事项:
一、船舶首航前,应按海事管理机构要求,对船体、机电设备、航行及操纵设备、无线电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应急设备等进行自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船舶适航。
二、船员配备要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加强值班值守,保证船员适任。
三、夜间禁止小型机动船、人力船等在设标航道内行驶。
四、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冒险航行,不违章航行。
五、密切关注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和海事管理机构相关的安全提示信息,安全航行,谨慎驾驶,严禁船舶进入未恢复航标河段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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