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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花江、黑龙江同江段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6〕0049号
发布单位: 佳木斯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浏览: 96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当前汛情和水位情况,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自2026年8月4日1215时起,松花江、黑龙江同江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660公里至696公里河段水域。

黑龙江中游航道里程272公里至100公里河段水域。

二、管制时间

自2026年8月4日1215时起,结束时间视航道水位情况另行通知。

三、管制要求

松花江段管制水域禁止任何船舶航行;黑龙江段管制水域禁止任何中国籍船舶航行,海巡艇、执行抢险救援任务船舶除外。

四、其他要求

所有停航船舶务必密切关注气象、水位信息,加强值班值守与船舶系固,保障船舶安全,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海事管理机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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