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364公里至520公里江段恢复通航的航行通告——黑航通〔2026〕0051号
发布单位: 佳木斯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6-08-13 浏览: 4次 分享: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目前航道水情等相关信息,松花江下游航道里程364公里至520公里江段已具备通航条件,自2026年8月13日0800时起恢复通航。注意事项如下:
一、复航船舶应按海事管理机构要求,对船体、机电设备、航行及操纵设备、无线电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应急设备等进行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船舶适航。
二、船员配备要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加强值班值守,保证船员适任。
三、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冒险航行,不违章航行。
四、密切关注航行通(警)告、航道通告和海事管理机构相关的安全提示信息,安全航行,谨慎驾驶。
五、航行中要密切关注航道航标、水情和气象信息,发现影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策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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