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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告2010年第002号
  发布时间:2012-11-25 浏览: 82次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航行通告

黑海事航字(2010002

哈尔滨市道外松花江公路大桥施工作业工程

各有关单位、船舶:

由哈尔滨市道外区松花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的哈尔滨市道外跨松花江大桥即将进入夏季施工,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和过往航行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

2010 420 20101120

二、 施工地点:

松花江中游24公里标导线水域(哈尔滨市道外港区水域)。南起哈尔滨市道外区北二十道街道江边,北至呼兰区松浦镇永胜路。

三、 施工单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松花江大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四、 施工船舶

龙驳6-235、哈桥指499、哈桥指498、吉讯2号、绥航拖286、绥航驳8-201

五、 有关注意事项:

(一)施工期间、松花江主航道施工桥梁第32-33号桥墩之间是唯一通航桥孔,其它桥孔及水域禁止通航。该桥孔施工期间实行单孔双向通航,在通航桥孔处分设上下行线实行分道通航。在下行线北岸设置导标一对(4号甲),引导船舶下航驶出桥区。上行线过桥区在北岸设置导标一对(4号),桥区水域设红浮标3座,进入桥区水域航道中心线上下游设置左右通航标各1座。

(二)江心岛北侧江段(糖厂水域)将采取明水期封航施工作业。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哈政发法字[2008]10号公告有关规定,北侧施工水域桥轴线上下游各 500施工水域内禁止船舶通行。
(三)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和主航道过往船舶航行安全,驶入桥区施工作业水域船舶禁止追越、抛锚、调头及齐头并进,采取安全航速通过。

(四)施工作业区水域为在建桥墩上游 800、下游 500处区域内各设置界限标(红闪光)、鸣笛标(绿闪光)各一座。除施工作业船舶和设施外,任何船舶、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该施工作业水域。施工作业船舶及作业平台、围堰、栈桥均按《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悬挂和显示信号。

(五)南、北江段施工作业水域现场设有警戒海事船共3艘,中国海巡320432263221及中国海事执法房车负责施工作业水域的安全监管和现场指挥,通讯方式为甚高频无线电话VHF7频道,频率点:157.300

(六)请过往船舶严格遵守《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在经过该施工水域时,应加强望,谨慎操作,减速慢行,以策安全。

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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