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黑龙江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突出海事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管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海事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75条,内容涉及我局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招标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船员服务、航行通告等。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其中,网站在线咨询3次,微博回应3次,网络在线申请政务公开回应2次。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皆为网络在线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1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项且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项申请信息不存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海事公开工作的需求。今后,黑龙江海事局将全面落实部海事局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网站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海事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