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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记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 157次  分享:

船舶登记常见问题

1. 问:某些情况下委托他人到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登记业务,提交的委托书有哪些关键点

答:您好,授权委托书必须要认真核实,委托事项(含签字权)、委托时间期限被委托人要明确到位逻辑清楚,落款处要有合理的签署日期及全部委托人的盖章(签名)。

2. 问:提交的船舶交接文件需要注意什么

答:交接文件应是对已经交接完毕的表述,而不是将要交接的计划。

3. 问: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时为什么说我提交的照片不规范 

答: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提供4张船舶照片,其中,正横照片两张(船头朝向左、朝向右各一张),正艉一张,侧艏一张。此外,照片中还应体现船舶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31条,“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 (一)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二)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三)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四)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五)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六)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4. 问:船舶国籍证书到期,船检证书中仅有船舶适航证书过期,可否申请换发国籍证书

答: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15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而适航证书过期不符合“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这一要求,您应先向船舶检验部门申请船检

5. 问:光船租赁合同快到期了,我想办理光租续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29条,“需要延长光船租赁期限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在光船租赁合同期满15日,持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和续租合同正本、副本,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续租登记”,这里提醒您注意原光租合同到期的时间。

6. 问:我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和《船舶登记工作规程》,其中都有“船舶登记港(即船籍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这一说法,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我个人名下有船,该船舶的船籍港就可以选择我所开公司的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答: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若干问题说明》第一条第(一)款,“住所”是指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主要营业所”,是指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持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此船舶在您个人名下,其船籍港应选择您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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