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交通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 53次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交通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职责调整,自2018年1月24日起,船舶电台执照核发、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核发、船舶电台呼号核发、交通运输系统无线电台(站)频率预指配等交通无线电管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受理和审批,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不再受理。
各项许可申请流程和要求不变,申请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0号院1号楼407室,邮政编码:10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010-65299828、010-65299829;传真010-65299826;电子邮箱:wuguanban@mot.gov.cn。
请各直属海事局将上述调整事项告知辖区各航运企业,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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