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网站!
关于征求《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通航水域认定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齐齐哈尔海事局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 163次  分享:

 

 

为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通航水域认定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于9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部门:通航处;联系电话:0452-61097060452-6109705;电子邮箱:qqhethc@163.com

 

附件:《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通航水域认定通告(征求意见稿)》

 

 

齐齐哈尔海事局

2019910

 

 

 

 

附件:

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通航水域认定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黑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辖区通航水域认定工作的要求,以《黑龙江海事局通航水域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现将齐齐哈尔海事局辖区通航水域认定通告如下。

一、辖区通航水域范围

(一)航道水域

1.嫩江(五级航道):嫩江干线177公里至嫩江干线385公里航道范围内水域,共208公里。

2.嫩江(五级航道):嫩江干线387公里至嫩江干线401公里航道范围内水域,共14公里。

3.嫩江(五级航道):嫩江干线590公里至嫩江干线674公里航道范围内水域,共84公里。

4.嫩江(七级航道):嫩江干线674公里至嫩江干线701公里航道范围内水域,共27公里。

(二)码头水域

1.富拉尔基区红岸公园码头水域:嫩江干线353公里至嫩江干线355公里范围内水域。

2.建华区浏园码头水域:嫩江干线394公里至嫩江干线398公里范围内水域。

3.嫩江县县标广场码头水域:嫩江干线711公里至嫩江干线712公里范围内水域。

(三)渡口水域

1.洪河渡口:富拉尔基区洪河村渡口(47°7'23.79"N123°36'24.06"E)至对岸江心岛的渡线水域。

2.岗阿渡口:富拉尔基区岗阿村渡口47°9'21.75"N123°36'4.07"E)至对岸江心岛的渡线水域。

3.博尔气渡口:嫩江县博尔气村渡口(49°10'25.37"N    124°53'29.61"E)至航道中心线的渡线水域。

4.桦木渡口:嫩江县桦木村渡口(49°8'5.55"N124°51'55.55"E至航道中心线的渡线水域。

(四)船闸水域

齐齐哈尔城区橡胶坝船闸:船闸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水域

(五)连接水域

用于连接航道、码头、渡口、船闸等各功能区,保证航行通达性的水域。

二、说明

(一)涉及黑龙江、内蒙古两省(区)海事共管水域,通航水域划定范围仅适用于我省管辖水域。

(二)通航水域的认定、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水域通航利益相关方如对认定意见存有异议,或要求变更、调整通航水域,可以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分享到
  • 微信
  • QQ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