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转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评选、严格审查,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推荐黑河爱辉海事处参加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稿人:孙振华
审核人:邢繁辉
签发人: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