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黑龙江海事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黑龙江海事局管理体系《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指导书》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黑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海事中心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和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突出海事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本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管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海事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数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
一是“财政资金”栏目信息更新显著提升,本年度共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0项,较2021年增加9项。
二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信息更新,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类型和公开主体,进一步强化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上安全事故、险情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保证相关区域涉水活动和航行安全。2022年共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51项,较2021年增加31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经制定黑龙江海事局管理体系《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指导书》,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制度进行了明确,确保及时回应社会公众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对政府网站的相关要求,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网站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并以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为契机,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保证网站发挥作用。
一是通过各种措施压实信息发布各环节工作人员责任,结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错敏词检查,建立信息审核过程中发现错误的内部通报机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细化落实信息发布责任。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制定任务分解表,将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求各部门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符合要求。三是确定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相关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2年,我局通过建立网站无障碍浏览功能、完善网站后台管理平台等方式,不断强化门户网站的安全性和简便操作水平。
二是通过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局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环节进一步理顺。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直属海事系统目标考评,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纳入考评指标,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成为我局年度评优选先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05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仍需进一步加强,审核中仍发现少量文字表述错误,需要进一步压实拟稿审核人员责任;二是受疫情影响,辖区水上交通相关业务量减少,从而影响相关信息公开数量相应减少;三是网上信息公开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四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学习领会还不深入,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2023年,黑龙江海事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龙江海事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因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拟稿人:刘明
审核人:李明辉
签发人: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