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关于新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机构的通告
发布单位: 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 89次 分享:
为更好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便利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局决定新增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海事局新增哈尔滨海事局、佳木斯海事局、黑河海事局、齐齐哈尔海事局、牡丹江海事局、伊春海事局、大庆海事局、鸡西海事局为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机构。
二、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行政相对人,可向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证书。
特此通告。
拟稿人:姜静
审核人:高维民
签发人:顾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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