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事局关于发布水上摩托艇专用水域的公告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 759次 分享:
为确保水上摩托艇水上活动安全、有序,进一步避免事故的发生,推动水上摩托艇规范管理,依据哈尔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哈尔滨市江上摩托艇监管职责分工》要求,哈尔滨海事局对水上摩托艇专用水域进行实地踏查,选址,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复,现对水上摩托艇专用水域公告如下:
一、松花江汊流公路大桥水域。松花江北汊上起松花江公路大桥,下至公路大桥下游约800米,汊流南北两岸合围水域(126.582000,45.770050;126.585172,45.767638;126.592307,45.773349;126.588269,45.775989)。可使用水域面积约0.24平方公里。
二、松花江汊流哈尔滨大剧院前沿水域。上起松北大道过江桥下游约1000米,下至滨州铁路桥上游约1000米,汊流南北两岸合围水域(126.567340,45.801291;126.568858,45.798611;126.598691,45.804867;126.599252,45.806986)。可使水域面积约0.84平方公里。
上述水域为哈尔滨市水上摩托艇活动专用水域,除因执行任务的公务船舶外其他船舶禁止进入该水域,专用水域外禁止水上摩托艇航行、停泊。
特此公告。
拟稿人:沈涛
审核人:李晓东
签发人: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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