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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海事局关于调整水上摩托艇专用水域的公告
发布单位: 哈尔滨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浏览: 8次  分享:

按照哈尔滨市委编办《哈尔滨市江上摩托艇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哈尔滨市松花江城区段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保证摩托艇活动安全,推动江上摩托艇规范管理,哈尔滨海事局联合松北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对沿江水域进行考察,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复,现将原《哈尔滨海事局关于发布水上摩托艇专用水域的公告》中大剧院前沿附近摩托艇专用水域调整至松浦大桥附近水域,摩托艇专用水域范围为:松北区兴隆码头下游水域——松浦渔港上游水域,松花江汊流南北两岸合围水域:(126°37′56.28″,45°48′25.20″;126°38′10.32″,45°48′19.44″;126°39′57.96″,45°48′56.52″;126°39′59.04″,45°48′47.16″)可使用岸线长度约3.0公里,该规划区域已纳入《松花江城区段沿江管控规划》。

该水域为哈尔滨市水上摩托艇活动专用水域,除执行公务的船舶外其他船舶禁止进入该水域,专用水域外禁止水上摩托艇航行、停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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