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关于《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内河引航员晋升等级、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效所需的最低引领船舶艘次数或里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船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 96次 分享:

为更好适应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引航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需要,服务黑龙江航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结合黑龙江水域通航环境与引航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内河引航员晋升等级、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效所需的最低引领船舶艘次数或里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引航员晋升等级、变更引航范围及证书再有效所要求的引领船舶最低艘次数或里程作出细化规定,旨在提升引航员实践能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hljmsacyc@163.com。
联系电话:0451-8891245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
黑龙江海事局辖区内河引航员晋升等级、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引航员适任证书有效所需的最低引领船舶艘次数或里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分享到
×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